各年级、各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校2016—2017学年寒假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小学
1月7日(星期六)正式放假。
2.初中、高中
1月15日(星期日)正式放假。
二、开学时间安排
1.教职工
新教职工(2015年9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教师)及行政、教辅、工勤人员2月26日(星期日)上午8:30报到上班,9:00开始教师培训;其他教职工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30报到上班。
2.学生
高三年级学生2月6日(星期一)开学报到,2月7日(星期二)正式上课;小学、初中、高一、高二年级学生2月28日(星期二)上午开学报到,3月1日(星期三)正式上课。
三、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
1.学校于1月5日(星期四)下午4:20召开期末全校教职工大会,2月27日上午9:30召开开学全校教职工大会,全体教职工要按时参会。
2.各班班主任要妥善做好学生放假离校工作后方可放假。
3.德育处要根据教育局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做好期末和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学生利用寒假实践积极参加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4.教务处要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保证考试质量。
5.各部门在放假前要按时完成本学期各项工作,并做好下学期各项工作准备。
6.假期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值班,认真做好所负责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 掌握水电暖运行以及物品保管情况;要始终保持手机开机状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行政值班本置于教学楼B区2楼值班室),有情况及时向带班校领导请示汇报并妥善处置。
7.其他有关事项依据各部门具体安排。
最后,预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定、祥和、愉快的寒假!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