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我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方式:
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自检自查与学校督查相结合。
(二)时间安排
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自查时间:2016年12月12日至13日。
学校督查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14日。
师大督查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19日。
整改落实时间: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3月底。
二、工作任务
(一)检查的重点
教学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食堂、校医室、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配电室、校园施工场所、学校危旧房屋等重点场所;消防、燃气输送管道、水管网(消防用水)、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确保检查工作全覆盖。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日常防火工作落实情况;教职工与学生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消防安全标识、标志规范情况;厨房烟道定期清洗情况;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2.交通安全检查。校园交通及出入车辆管理情况;校车安全运行教育与管理情况。
3.实验室安全检查。各实验室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危险化学用品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试剂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情况的生产、仓储情况;房屋、水、电、设备状况,防火、防盗状况。
4.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5.校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相关责任部门、单位及各学段学生安全教育工作落实情况;宿舍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疾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6.校园安保与周边环境安全检查。校园安保队伍管理情况;校园周边环境及出租房屋安全管理等校园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重点部位人、技、物防)的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检查防范工作及记录情况。
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要结合实际,以点为单位逐一对照排查所负责区域安全隐患,确保检查不留死角。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保证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二)加强领导,迅速行动
各责任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精心组织,本着“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完善”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
(三)即查即改,整改落实
各责任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要填写《师大附校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点击下载.zip)并于12月14日中午下班前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备案。同时要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整改不了的,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督查组,同时落实必要的防范措施,协调解决,确保安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