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部门:
经研究,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在我校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其中,大专毕业须满三年(2012年12月以前毕业),大学本科毕业须年满1年(2014年12月以前毕业)。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电子注册备案表”并打印,如网上无备案,必须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学历认证。
4. 《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
5.二寸照片3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下方标注与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其中两张照片分别粘贴在两份《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首页照片粘贴处,另一张粘贴在“电子注册备案表”右下角空白处。
三、材料提交时间、地点
请需要职称认定的老师于2015年11月17日下午5点前,将有关材料交到党政办公室卞阳老师处。
四、咨询电话
0471—7383511(卞老师)
特此通知
附件: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rar
师大附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