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职称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5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1.我校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2.与我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了养老保险且个人档案在呼和浩特市有关机构存放的我校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的条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见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条件”)执行。
三、申报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评审办法(试行)》(附件2)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中小学正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学校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确定各职级申报人员数额;
2.申报教师根据评审条件和学校确定的申报人员数额进行申报,提交规定的申报材料;
3.学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数额和评审条件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的在全校范围内集中进行公示;
4.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隶属关系逐级申报、审核。
5.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拟进入评审环节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中小学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五、申报材料
(一)符合申报正高级、高级、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教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申报高级职称1式15份,申报一级教师1份);
2.《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3.《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申报职称专用)》(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呼和浩特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专用袋》(各1份);
5.申报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科起点)、《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起始级别开始)、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审验卡、专业论文、获奖证书、相关培训、进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打印)以及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1份);
6.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网上无备案,必须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学历认证(1份);
7.上述有关表格从附件3下载,除送审表使用A3纸以外,其余所有附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除评审表、送审表、办证基本情况表外其他附件材料要以目录单为封面,按照目录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二)符合申报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教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1份);
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基本情况表》、《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材料目录单》、《呼和浩特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专用袋》(各1份);
5.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培训、进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各1份;
6.本人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网http://www.chsi.com.cn/,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查询结果”打印件(点击页面打印而不是查验信息提示的打印,提交件为有验证信息和网络页面同时存在的打印件),如网上无查询结果,必须提交档案学籍证明;
7.上述有关表格从附件3下载,除送审表使用A3纸以外,其余所有附件一律使用A4纸打印,除评审表、送审表、办证基本情况表外其他附件材料要以目录单为封面,按照目录单的顺序装订成册。
(三)报送材料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从即日起至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7:30
地点:党政办公室813
联系人:卞阳老师
电话:0471—7383511
特此通知
附件: 1.评审条件.zip
2.评审办法.zip
3.相关表格.zip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