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校园咨讯学校要闻 → 正文

我校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会

    [日期:2015-09-23]

      本网讯(来稿:刘永超)为深入学习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9月21日下午,我校在教学楼811会议室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严以律己”专题学习研讨会。校领导禇亚申、王贵俊、刘爱华、靳紫微以及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禇亚申书记主持会议。

      会上,校领导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就学习践行“三严三实”之“严以律己”的体会和感受作了主题发言。

      禇亚申书记在发言中指出,严以律己,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党对党员干部的一贯要求,也是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自我约束。他认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严以律己上,应该做好五个表率:一是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上严以律己,做对党绝对忠诚的表率;二是在改造主观世界上严以律己,做常修为政之德的表率;三是在行使权力上严以律己,做权为民用的表率;四是在深入反对“四风”上严以律己,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表率;五是在廉洁从政上严以律己,做为政清廉的表率。

      王贵俊副校长在发言中指出,作为领导干部,贯彻“三严三实”要求,就是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他认为,做到严以律己,一要“他律”,即通过法律法规、组织纪律约束自己,使自己时刻保持清醒、警惕;二是要“自律”,即通过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法制观念、道德修养,使自己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组织纪律。

      刘爱华副校长在发言中,结合中学政治教学上的“三段论”,详细解读了“什么是‘严以律己’”、“领导干部为什么要‘严以律己’”、“领导干部如何才能‘严以律己’”。

      靳紫微副校长作为非党员领导干部也在会上谈了对“严以律己”的认识。她认为,领导干部做到“严以律己”,一要善于自我批评、自我反省,时刻注意反思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二是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耐心倾听别人的意见和建议。(编辑:刘永超)

研讨会现场

  • 阅读次数

上一条:我校张永明老师在自治区中学思想政治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荣获一等奖
下一条:我校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