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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大党委对我校领导干部进行调整

    [日期:2014-07-10]

      7月8日上午,我校在教学楼811会议室召开会议,宣布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对我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决定,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格日乐图、党委组织部部长李向东出席,我校领导及各年级、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由我校书记褚亚申主持。

      会上,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部长李向东同志宣布了校党委对我校领导干部的任免决定:聘任王贵俊同志为我校副校长,主持行政工作;张伟同志聘任为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不再担任我校校长、党总支副书记。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格日乐图同志在会上讲话。他指出,此次干部调整体现了校党委对师大附中和师大附校的高度重视,是校党委为推进两所附属学校共同发展所作出的慎重决定。张伟同志自担任附校校长以来,团结带领附校教职工,艰苦奋斗、攻难克艰,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附校的顺利起步和正常运转付出了辛勤努力,为附校的未来发展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和开创性工作,学校党委聘任张伟同志到附属中学工作,既是对张伟同志工作的肯定,也是对附校工作的肯定。王贵俊同志在附属中学担任多年领导干部,具有从事基础教育管理的丰富经验,来到附校工作将有利于把附中的先进办学理念、成功办学思路引进到附校的办学中,促进附校的建设发展。

      张伟同志在发言中表示,通过两年来在附校的艰苦创业,对附校和附校的同事们存有深厚的感情,附校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校党委的深切关心,离不开老牛基金会和附中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全校教职工的辛勤付出。尽管对附校依依不舍,但相信自己到附中工作后,将进一步拉近和加深附中与附校的兄弟情谊,今后附中会继续给予附校大力帮扶,努力实现附中与附校齐头并进、共同发展。

      王贵俊同志在发言中表示,来到附校工作深感责任重大而使命光荣,自己将尽快熟悉新环境、新岗位,今后将与同事们凝心聚力、同心同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依法办学,积极探索基础教育办学规律,继续做好师大附校创业阶段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师大附校建设和发展的新局面。

      褚亚申同志在发言中表示,自己和学校班子成员坚决拥护校党委的决定,感谢张伟同志在师大附校起步阶段付出的不懈努力、做出的突出贡献,祝愿张伟同志在新环境、新岗位取得新的更大业绩。热烈欢迎王贵俊同志来到附校工作,今后将全力支持和配合王贵俊同志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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