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学生法制观念,加强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意识。12月2日上午,我校在励学堂开展主题法制教育活动,旨在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我校初一、初二、高一和高二年级全体学生认真聆听了本次主题讲座。活动由学生处庞海文副主任主持,盛乐经济园区派出所王元外所长、刘云龙副所长出席讲座。参加讲座的学校领导有翟建军校长、何小龙书记、亚琴副书记、李爱荣副校长。
庞海文副主任首先对盛乐经济园区派出所王元外所长、刘云龙副所长进行了简要介绍。
王元外,毕业于中国公安大学,历任和林格尔县公安局派出所所长、禁毒大队长、户政大队长,现任盛乐派出所所长。
刘云龙,毕业于中国公安大学,历任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盛乐派出所民警,现任盛乐派出所副所长。
随后,翟建军校长向王元外所长颁发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法制副校长”的聘书。
法制讲座由盛乐经济园区派出所副所长刘云龙主讲,旨在做好“预防校园暴力 防范校园欺凌”的教育工作,讲座中,刘云龙副所长结合相关案例,多方面向同学们生动地阐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严重危害,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遇到校园欺凌如何应对等问题,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的给我们做了生动的报告,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怎样做一个守法的中学生,教育同学们杜绝校园欺凌,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平安校园。同学们普遍反映,本次讲座让他们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学到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有效技巧和切实的求助方法,懂得了如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最后, 学生处庞海文副主任要求各班继续深入开展以法制教育为主题的班会,并将此次法制讲座的内容铭记在心,做到遵守法律,同时从生活中的细节做起,严于律己,时刻记住青少年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此次法制讲座以学生为载体,通过此次对师生上法制课,有效地向师生进行必要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有效地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增长了见识、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意识,对创建和美校园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