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结合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教职工指纹考勤管理规定调整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学、行政、教辅和工勤人员。
对于考勤时间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定考勤时间,并报党政办进行考勤核定和考勤机设定。
二、考勤时间
三、考勤地点
为给教师考勤提供便利,考勤机设在以下地点:
1.教学楼A区一楼大厅;
2.教学楼B区一楼电梯附近;
3.教学楼B区二楼大厅;
4.教学楼B区七楼走廊;
5.教学楼B区八楼走廊;
6.教学楼C区一楼电梯附近;
7.教学楼C区六楼电梯附近。
四、相关要求
1. 学校实行坐班制度,全体教职工无特殊原因,在下班及放假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本职岗位。
2.除请假者外,无特殊原因,不按时签到者,按迟到计;不按时签退者,按早退计;不签到者,按旷工计。
3.有事请假者应严格按照学校请销假制度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若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应提前告知党政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请假结束后必须补办请假手续。
4.对于因公事不能签到、签退者,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统计说明,并于每月30日前送到党政办公室。否则,党政办公室将依据考勤机反映的实际数据进行考勤核定。
5.考勤结果将与教职工岗位津贴和年终考核、奖励挂钩。
五、本规定自2015年4月8起执行。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