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结合教职工意见和建议,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教职工请假流程调整如下:
一、请假流程
1.到党政办公室领取学校专用《请假审批单》;
2.找相关校领导签批;
3.将请假审批单交党政办公室确认和备案,同时,将请假审批单复印件1份交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备案;
4.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党政办公室和所属部门报到并销假。因故需续假者,应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批假手续。
二、相关要求
1.教职工要在请假前1-2天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1—2天的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
3. 涉及多位校领导和多个部门分管的的教职工,要找所涉及的校领导会签并告知所属部门负责人;
4.要逐级报批,不可越级报批,否则,校领导原则上不予审批。
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盛乐实验学校
2015年4月7日